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。为充分挖掘我市红色资源,更好留存珍贵历史档案,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。即日起,温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1、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,包括志书、文献、报刊等档案资料,以及党章、奖章、代表证等实物档案。
2、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、题词、信件、留言、签字、笔记、文集、口述记录等档案资料。
3、重要党史人物、革命烈士、老红军、劳动模范、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、传记、笔记、日记、回忆文章、著作、手稿、书信、音像、照片等。
4、反映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、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等。
5、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,在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档案资料。
6、反映建党以来,基层党组织、党务工作者带领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档案资料。
7、其他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,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及线索。
二、征集方式和要求
1、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、真实。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、压缩的原始记录,并附照片说明,说明包括拍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、拍摄者等。音视频应播放流畅,画面、音质清晰,主题突出,请附简要文字说明,说明包括拍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、拍摄者等。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,说明包括形成时间、材质、所有者等。
2、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无偿捐赠。如本馆认定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或价值较大,将为捐赠单位、团体、个人颁发收藏证书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。
3、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,永久保存于温州市档案馆。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,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。
4、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,确保捐赠的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。
三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至2021年10月31日止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温州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
联系电话:0577-88961819
联系人:李女士
电子邮箱 :wzzjb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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